为做好我院 2025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测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市属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测试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等,负责招生事宜及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同时,成立测试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5 人,由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等组成,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专家组负责测试试题的命制、测试评分等工作。
二、实施细则
(一)测试前准备工作
人员培训:对参加测试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测试流程、评判规则、评判标准、工作纪律、保密要求等,使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利,规范工作行为。所有工作人员须签订《天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测试行为规范及廉政责任书》。
试题命制与保密:测试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完成试题命制,过程严格保密,试题存放于保密柜,由专人保管。
(二)测试日期
历史文化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测试工作确定于6月19日(周四)下午14:30组织线下现场面试,测试地点为兴文楼C213,每个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三)测试工作安排
考生于测试前半小时到达测试候场地点兴文楼C212,进行资格核验。如考生身份证、已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其他资格审核材料或证明。
(四)测试内容及要求
1. 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只设置面试环节。面试环节按招生政策要求执行,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两部分,各占50%。测试成绩总分100分。
2. 测试的组织
(1)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考生当场作答,测试专家组成员随机组成。
(2)测试专家小组负责考核,成绩由每位测试专家成员现场独立评判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3)测试工作人员将在测试情况表上对测试过程做好详细记录。
(4)测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5)第二学士学位的测试属于国家考试(包括测试过程、内容的影像声音在内),任何个人不得对测试进行录音录像。《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适用于本次测试。
(五)测试过程要求
由测试专家小组成员随机提问,考生可作适当短时间思考;每回答完一道题,明确表示“此题回答完毕”;全部回答完毕后应明确表示“全部回答完毕”。
注意事项: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有接打电话或操作其它电子设备行为,手机关机或静音;考生须衣装规范,注重礼仪。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考评结果及考生学历学位获得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将使用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联系电话、邮箱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及邮箱畅通。
2.对于考生提交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测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报请学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测试当天,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联系学院值班电话:17702226658。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招生服务中心。
历史文化学院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