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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测试实施细则
2025-06-13 20:14  


为做好我院 2025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测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市属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测试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等,负责招生事宜及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同时,成立测试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5 人,由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等组成,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专家组负责测试试题的命制、测试评分等工作。

二、实施细则

(一)测试前准备工作

人员培训:对参加测试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测试流程、评判规则、评判标准、工作纪律、保密要求等,使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利,规范工作行为。所有工作人员须签订《天津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测试行为规范及廉政责任书》。

试题命制与保密:测试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完成试题命制过程严格保密试题存放于保密柜,由专人保管。 

(二)测试日期

历史文化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测试工作确定于6月19日(周下午1430组织线下现场面试,测试地点为兴文楼C213,每个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三)测试工作安排

考生于测试前半小时到达测试候场地点兴文楼C212,进行资格核验。如考生身份证、已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其他资格审核材料或证明。

(四)测试内容及要求

1. 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只设置面试环节。面试环节按招生政策要求执行,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两部分,各占50%。测试成绩总分100分。

2. 测试的组织

1)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考生当场作答,测试专家组成员随机组成。

2)测试专家小组负责考核,成绩由每位测试专家成员现场独立评判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3)测试工作人员将在测试情况表上对测试过程做好详细记录。

4)测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5)第二学士学位的测试属于国家考试(包括测试过程、内容的影像声音在内),任何个人不得对测试进行录音录像。《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适用于本次测试。

(五)测试过程要求

由测试专家小组成员随机提问,考生可作适当短时间思考;每回答完一道题,明确表示“此题回答完毕”;全部回答完毕后应明确表示“全部回答完毕”。

注意事项: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有接打电话或操作其它电子设备行为,手机关机或静音;考生须衣装规范,注重礼仪。

、录取

根据考生的考评结果及考生学历学位获得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将使用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联系电话、邮箱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及邮箱畅通。

2.对于考生提交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测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报请学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测试当天,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联系学院值班电话17702226658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简章以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招生服务中心。



                                                                       历史文化学院

                                                                         2025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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