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推进学校科研工作,经2012年7月3日第13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天津师范大学“学科级刊物”名录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名录印发给你们,以便与学校相关政策配套施行。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公布的学科级刊物名录参考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版)》,原则上确定为一、二级学科的领头刊物,并分为A 、B两种类型。
2.学校各项规定涉及到的学科级刊物论文是指在学科级刊物上发表3000字(艺体类2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学术版发表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视为我校B类学科级刊物论文。
4.本次确定的学科级刊物从2012年7月1 日开始认定,具体认定工作由社科处、科技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