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室),各业务服务单位:
根据师大有关文件的精神,决定受理2006年应享受绩效津贴的科研项目与成果的申报。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申报内容
1、省部级、国家级科研项目(含横向);
2、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结题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成果;
3、在《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文,《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论文,学科级刊物论文;
4、有五篇论文(其中不少于2篇核心期刊或1篇学科级刊物)支撑并形成相关章节的学术著作;
5、2005年被SCI、EI、SSCI、A&HCI等收录的论文;
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常设奖的科研成果;
7、被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纳产生重大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附相关佐证材料);
8、科研成果推广应用为学校取得经济效益30万元以上的项目;
9、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有关项目与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05年漏报的项目与成果亦可补报。
2、鉴于有些内容已为科研处所掌握,可不再填表申报。申报者只需就申报内容中的第3、4、7项,第5项中的SSCI、A&HCI(申报者需出示检索证明)等情况登记即可。
3、申报者(署名须为天津师大的第一作者)在填写登记表的同时,尚须提供科研论文或学术著作的原件。
4、申报者必须认真填写科研处制作的表格(附后),并由所在单位签章确认后由科研秘书统一上报,上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0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