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文物室始建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90年代后期学校拨款扩修重建文物室,迁入新校区后,学校又拨专款再次重建,现文物室的面积共约200平方米。
本室文物的集藏始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现文物室中藏有石器、玉器、陶器、青铜器、瓷器及书画等各类文物1800余件。文物涵括时期广,器物种类多,部分文物堪称精品,曾经获得过文物专家的充分肯定,现主要用于本科历史学和博物馆学专业的教学和研究。
文物室学生实验守则
1、学生进入文物室的参观人数,每次限30人之内。超过30人的教学参观活动要分批次进行。
2、学生不得携带书包、背包等箱包类物品,其它私人物品自理,管理人员不负责保管。
3、学生不得擅自移动、抚玩文物及展柜。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拍照、摄像。如发现蓄意破坏者,管理人员有权加以制止,并立即报学校保卫处和公安部门。
4、本文物室内严禁吸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扔垃圾、纸屑;严禁打逗、喧哗;衣冠不整者谢绝参观。
文物室安全操作须知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例”和“天津市消防管理处罚暂行办法。
2、严格遵守各项实验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
3、积极消除火险及盗窃隐患,关闭文物室前一定对水、电、门窗进行严格检查,即:一定关掉总电闸,门窗锁好。
4、文物室监控录像定期备份,文物室关闭期间做好安全布防工作。
5、凡进入本实验室的人员,均需进行安全教育,即懂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
6、消防器材应放在显著位置,经常保持整洁,定期检查,专人保管。
7、严禁吸烟。安全用水、用电。严禁私用电炉。
8、一旦发生火灾或盗窃案件,应立即报警,并及时联系本室安全负责人。
文物室管理人员
主管领导:徐悦(23766195)
安全员:张方(23766198)、赵旸(23766201)